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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夏抱着笔记本电脑,窝在沙发里看自己记录下的和小叔叔的点滴。

她还会写一些小羞羞的心思。

追点击的人很多。话说回来,她写这个连载写了四五年,从她十五六岁就开始记录了,很散漫,很流水账,偶尔是一些很甜蜜温馨的片段,偶尔记下的是她童年时的事情。甚至,她五六岁还不懂事时的记录都有,五六岁太古远,她只能选择记得住的来记录。

例如,五岁那年,她刚认识他,那会儿她觉得全世界都欠了她的,所以也是用恶毒来对抗这个世界,她既喜欢那家小粉屋的冰激凌店老板温柔的微笑,又讨厌他,觉得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幸福从容。于是,她就趁他不注意,在他小粉屋的雪白外墙上涂鸦,将他画得丑陋恶心,全是丑化的。

那时候的她,很恶毒,不是拿粉笔这种好清理的笔,而是丙烯颜料,涂出来是油画一般的浓墨重彩。

她将他画秃了,还给他鼻子划出三个鼻子那么大,将他的冰激凌画成一坨一坨的屎。

那时候,明雪经营的规模还很小,不做饭点等精美菜肴,只做冰激凌一样,也没有请任何员工。就他一个人现做,现卖。所以他经常是忙不过来,要五点就起床,开始做冰激凌,一直做到上午九点,然后开始打扫大厅的卫生,十点才开店,又充当起了服务员和收银员,经常是一个头两个大,但盛夏每次见他,他都是笑眯眯的。他大概下午三四点时最清闲,那会儿他就会弹琴,美妙动听的音乐声飘出很远。

她时常逃课,就抱着双膝坐在小粉屋的墙角下,听他弹琴。直到有一次,他停下弹奏,出来庭院修剪花与树时,发现了她。

他笑着走过来,在她身边蹲下,说:“小朋友,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呢?”

他朝她伸出手,“你看着有点孤单。”

盛夏一把拍开他手,说:“你才孤单!我好得很!”

她还朝他吐口水了!

口水沾他胸口上,他那件白衬衣报废了。她还顺带朝他踢了一脚泥,让他的白衬衣毁得更彻底,甚至连他那张漂亮的微笑着的脸上,都沾了黑泥。

当时,她就想,他会朝她吼吗?他会打她吗?她还小,可是他那么高大,她是打不过他的,但她逃功很厉害,她是这条街上跑得最快的崽!她迈腿正要逃跑,突然,她两边腋下一受力,她整个人被他提了起来。

她蹬着小腿短拼命踢他,可是她腿太短,踢不到。反倒惹得他笑声不止,露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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