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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是大冬天刚从冷水里洗完的人……陈弦雨却隔着毯子都能感受到王栖川的体温。

很热,很温暖,很……令人怀念。

那是一种陈弦雨自己都说不清的熟悉感,在本能的驱使下他希望靠近这个热源,甚至希望被抱着,但是一想到这种熟悉感是来自过去的自己,过去的那个讨厌的家伙曾和完整的王有过这样的接触……他就像触电的猫一样跳开了。

王栖川发出了一声不明所以的:“啊?”

“没事。”陈弦雨把毯子迭好还给他,“走,我们去会会蛇皮。”

李混元还真的在河对岸等他过来,只是一开始看到傻子的时候,他眼中升起了一丝厌恶。

这种傻子……脑容量恐怕也就比草履虫大一点点的傻子,怎么配和陈先生站在一起?

天下之大,庸碌者众,唯一能和陈先生比肩的人,只有他李混元一个。

傻子能干什么?能发明道具?能研究bug?能打穿空气墙?能和他一起杀上云顶神殿?

呵,傻子只配在扫盲班学拼音。

这么一想,李混元眼中的厌恶消失了,他眼中又只剩下那个清秀孑立的美丽青年。

李混元甚至主动走上河堤去接人,河堤路滑,又窄又泥泞,陈先生一看就身体不太好,走这种路也是为难他了,李混元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天妒英才的惋惜——他确信,如果陈先生因为身体原因输给他,他是不想要这种胜利的。

甚至,如果陈先生哪天命不久矣,天要收他,他李混元也会把天打下来。

陈先生只配让他来收,让他来妒。

不知为什么,每次看到陈先生,李混元心里就会泛起浓浓的狂热以及……酸涩。

狂热的是他已经几乎可以确信了陈先生不是凭运气赢他的,是有真才实学的,是足够与他一起成神的。

酸涩的是……他自己也不知道,大概是因为他竟然一次都没赢过?

不过这次他一定会赢,佛头到谁手,谁才是这场智力交锋的赢家,不是吗?他只不过输了六百万而已,半途的失败不是失败,游戏远没结束,他此番特意准备了专门用来收割佛头的利器,那六个所谓的大团,什么天龙武士爱豆牧师,在他眼里都是炮灰。

物理意义上的炮灰。

陈弦雨没让任何人扶,尽管胸口确实很痛,但他脸上没有露出任何示弱的神色,他只是顶着一张苍白到透明的脸,稳稳走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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